談專案管理的想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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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很簡單,就是要把該做的事情,列出大致上該要作哪些事,總預算是多少時間(什麼時候一定要上線)。先列出來。

再把該做哪些事(大項),逐步拆成小項,確認細節。如果時間不夠,或者是想太多的,那就應該被扔到 low priority。如果需要對方合作的,必須要「自發主動」寫上足夠的 detail,丟給對方並附上 deadline 讓他 followup(雙方都必須要有這樣主動的認知)。

不要很開心很嗨的一下子就跳下去寫認為自己擅長且很快的部分,結果因為沒有跟對方溝通結果很多東西必須重新來過。

重要且要花時間來回溝通的要先作。把 scope 釐清並且劃清楚結案邊界。才不會連一個簡單的東西都因為陷入完美主義,結果最後投入太多資本作不完。

自己不是最便宜的人力,免錢的東西才是最貴的。